1388493668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强制执行
文章列表

对哪些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

2016年2月6日  烟台专业重大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txslvshi.cn/
对哪些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其中“预备犯罪”是指为了实行犯罪,事先准备工具、创造犯罪条件;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的执行是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但是,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被拘留人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对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拘留措施的,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文章来源: 烟台专业重大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张配海 [烟台]
山东新势力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88493668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ytxslvshi.cn/art/view.asp?id=841082960247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正确掌握“逮捕的三个要件”
  • 2.逮捕的条件是什么?决定和执行逮捕的机关是哪
  • 3.刑事律师在在拘传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
  • 4.逮捕的目的及作用
  • 5.行政强制法草案: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为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