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84936686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动态
犯罪类型
刑事诉讼
刑事文书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罚分类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犯罪类型
刑事诉讼
刑事文书
经济犯罪
刑事证据
经济犯罪法规
刑罚分类
强制执行
刑事审判
刑事法规
经济犯罪资讯
刑事案例
文章案例
文章列表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2018年4月13日
烟台专业重大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txslvshi.cn/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18周岁指按罪犯的实际出生年月日核对,以18周岁生日当天24:00以后为满18周岁。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不管其怀孕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文章来源:
烟台专业重大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张配海
[烟台]
山东新势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388493668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ytxslvshi.cn/art/view.asp?id=911515032570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如何执行管制刑罚
2.【驱逐出境】驱逐出境的附加刑
3.刑法:死刑的适用范围
4.围绕舆论与误判的死刑存废论
5.哪些人不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