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84936686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动态
犯罪类型
刑事诉讼
刑事文书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诉讼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犯罪类型
刑事诉讼
刑事文书
经济犯罪
刑事证据
经济犯罪法规
刑罚分类
强制执行
刑事审判
刑事法规
经济犯罪资讯
刑事案例
文章案例
文章列表
打民事官司如何交纳诉讼费用?
2018年5月12日
烟台专业重大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txslvshi.cn/
打民事官司如何交纳诉讼费用?一审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原告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反诉的当事人在提出反诉的同时预交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
原告或者上诉人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预交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仍不预交或申请缓、减、免未获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或撤回上诉处理。申请执行等费用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
下列案件当事人不预交诉讼费用:代表人诉讼的案件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结案时按诉讼标的额由败诉方交纳。申请破产还债的案件,申请人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结案时,诉讼费用从破产财产中拨付。
文章来源:
烟台专业重大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张配海
[烟台]
山东新势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388493668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ytxslvshi.cn/art/view.asp?id=913912443531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被刑事拘留后多久通知家属?不通知违法吗?拘传不到会有什么后果
2.民事立案监督需要符合的条件 立案监督工作的现状
3.公诉与起诉区别 公诉人是检察官吗
4.经公安机关传唤,当事人不去有什么法律后果 拘传最长时间是什么
5.什么叫送达回证?基本内容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