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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的适用对象

2015年11月6日  烟台专业重大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txslvshi.cn/
罚金的适用对象是大家容易忽略的问题: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  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2)财产犯罪  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  (3)其他故意犯罪  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此外在我国刑法中,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文章来源: 烟台专业重大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张配海 [烟台]
山东新势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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