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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司法改革:试点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法官业绩档案

2017年3月2日  烟台专业重大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txslvshi.cn/
广东司法改革:试点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法官业绩档案 2015-01-15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浏览次数:01月14日,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将于本月下旬挂牌。会上,广东高院常务副院长凌祁漫通报了广东法院2014年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并就司法改革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据凌祁漫介绍,作为全国第一案件大省,广东法院201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1.99万件,创下历史新高。其中,受理行政案件2.03万件,同比增长了41.61%,公安、工商、城建类一审案件增幅均超过50%。广东被中央确定为全国7个司法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广东高院已经在刑一庭、民一庭等7个业务部门和部分试点法院、人民法庭先启动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今年是广东法院的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年,全省法院将进入 司法改革时间 。在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方面,将依法推动深圳前海法院专门集中管辖商事案件,继续在江门市、湛江市开展行政一审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推进广州铁路两级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行政案件的试点工作。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广东高院强调,全省法院将正确把握改革精神,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好立案登记制,严格禁止各级法院依法该立案而不立案现象发生。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取消对全国各高级法院的考核排名,并要求各高院取消本地区不合理的考核指标。广东高院表示将坚决认真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指标构成,引导各级法院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据悉,广东高院还将建立以法官为中心的考核体系,落实办案责任制,建立法官业绩档案,构建法官综合能力评价体系,落实办案责任。同时,还将建立健全法官错案追究制,明确认定主体、细化认定标准和范围,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文章来源: 烟台专业重大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张配海 [烟台]
山东新势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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