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4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对被告人查某提起公诉。
经审查,2014年起,被告人查某采购各种中药材、白酒基酒等原材料,并定制酒瓶进行分装,对外以“药王酒”的名义进行销售。经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药王酒”均为假药。至案发,查某销售所得共计人民币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