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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物是否构成贪污罪?

2018年5月5日  烟台专业重大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txslvshi.cn/

法律咨询:请问律师,我父亲是国家工作人员,请问在一次活动中,他接受了别人送给他的一只金笔,请问这个算是贪污吗?

朱永晖律师回答: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物的,是否构成贪污罪,以其接受礼物后的表现为判断标准。如果在接受礼物后,依照有关规定交公了,那么自然不构成贪污罪;如果在接受礼物后,应当交公而未交公且数额较大的,则构成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贪污罪成立。



文章来源: 烟台专业重大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张配海 [烟台]
山东新势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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